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7

167.他们的太阳在

167.他们的太阳在我们看来是一颗星星,但在那里显为火焰色,有我们太阳的四分之一大。按我们地球上的天数来算的话,他们一年约有200天,一天15小时。这个星球本身是星空中最小的星球之一,方圆不到500德国里。这些观察是天使们通过对比在我或我的记忆里所看到的有关我们地球的事实作出的。他们以天使的观念得出这些结论,天使的观念使他们能立刻根据别处的空间和时间精确测量出空间和时间。天使的观念因是属灵的,故远远超越世人的属世观念。

注:1德国里相当于6.64英里。

属天的奥秘 #5428

5428.“他们却不

5428.“他们却不认得他”表源于神性的这真理在尚未被天堂之光光照的属世之光中是看不见的。这从此前发生的事清楚可知,由于“约瑟认得他哥哥们”表示属灵层的属天层凭它的光看见教会的总体真理,故可知,“他们却不认得他”表属灵层的属天层,也就是源于神性的真理没有被教会的总体真理看见,而这些总体真理处于尚未被天堂之光光照的属世之光。这层含义的确能从刚才的阐述看出来,但由于它属于奥秘,故让我们举例说明这个问题。以天堂的荣耀为例。那些出于因没有一个居间物,尤因没有一致性而未被天堂之光光照的属世之光来思想天堂荣耀的人,对它的观念与对世间荣耀的观念没什么两样。如当他们读到先知所作的启示,尤其约翰在启示录中所作的启示,即一切事物都是最辉煌的时的情形。如果他们被告知,天堂的荣耀远远超越尘世的一切辉煌,以致后者几乎无法与这荣耀相提并论;然而,这还不是真正的天堂的荣耀;天堂的荣耀在于从出现在那里的一切事物闪耀出来的神性,在于对神性事物的觉知和随之而来的智慧;但唯有天堂里的人才拥有这荣耀,因为与智慧相比,他们觉得那里的辉煌根本什么都不是,并将一切智慧都归于主,无一归于自己。然而,如果出于缺乏一个居间物,尤其缺乏一致性的属世之光看待天堂的荣耀,这荣耀根本不被承认。
  我们再以天使的大能为例。那些出于因没有一个居间物,尤因没有一致性而未被天堂之光光照的属世之光思想天使的大能,尤其思想圣言中所提到的天使长的大能之人,对这种大能的观念与对世间强大统治者的大能的观念没什么两样,即:他们有成千上万个可以统治的下级,天堂的尊贵、显赫就在于这种统治。如果他们被告知,天使的大能的确超越世间强大统治者的一切大能,并且如此之大,以致就连一位等次较低的天使也能驱赶数百万地狱灵,把他们送入自己的地狱;这就是在圣言中,他们被称为“大能”和“掌权”的原因;然而,他们当中最小的就是最大的;也就是说,相信、意愿并发觉一切能力皆源于主,无一源于自己的人是最有大能的;因此,那些在天堂有大能的人完全憎恶一切源于自己的能力。但当凭没有一个居间物,尤其没有一致性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时,这一点也不被承认。
  另举一例。出于缺乏一个将其与属灵观念联结起来的居间物,尤其二者之间不存在一致性的属世观念来看待自由的人,只知道自由在于凭自己思想和意愿,在于行事随心所欲,不受限制。更重要的是,属世人为了能拥有他所意愿和思想的任何东西,渴望成为最富有的;为了能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渴望成为最有权势的。一旦达到这个目的,他就会以为自己处于自由的巅峰,因而拥有真正的幸福。然而,如果他被告知,被称为天堂自由的真自由根本不是这样;相反,它在于不出于自我意愿任何事,唯独出于主;还在于不出于自我思想任何事,唯独出于天堂;因此,天使若被允许出于自己思想和意愿,就会充满痛苦和悲伤,这一点丝毫得不到承认。从这些例子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约瑟的哥哥们不认得他”所表示的“源于神性的这真理在尚未被天堂之光光照的属世之光中是看不见的”是什么意思。
  

属天的奥秘 #10153

10153.“我要住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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